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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yres - 公告 | 2018-04-12 | 點閱數: 300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107年3月29日新高圖字第1070002766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訊息摘要如下:
(一)時間:107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地點:本市新屋高中。
三、本案配合農業博覽會與蓮花季發展在地課程設計,請本市新屋區、觀音區各學校薦派教師1名參加,並逕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passport.tyc.edu.tw)報名。
四、本局同意研習教師於研習當日(4月14日)在不影響課務及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及於活動後6個月內覈實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