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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yres - 公告 | 2025-05-27 | 點閱數: 26

職場霸凌指在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時發生,藉由權力濫用或不公平的處罰,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之身心壓力。如遭遇職場霸凌,申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透過設置的專線電話、傳真或電子信箱提出申訴。
本校設置職場霸凌申訴管道,相關資訊揭示如下: 
(一)申訴電話:03-4732720轉710
(二)申訴傳真:03-4731078
(三)申訴電子信箱:funzuzufun@gmail.com 
(四)專責處理單位:本校人事室

相關規定連結網址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