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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yres - 公告 | 2019-01-17 | 點閱數: 262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本案係透過績優教學人員遴選,表揚補救教學績優教學人員,鼓勵補救教學專業發展,激發教師服務熱忱。
三、旨揭遴選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遴選對象:
1、擔任本市補救教學教師且曾受8小時(具合格教師證書者)或18小時(不具合格教師證書之教學人員)補救教學增能研習者。
2、凡擔任本市補救教學教學人員 (不含退休教師),服務累計達3期以上,且三年內未接受本市補救教學績優教學人員表揚者。
3、有關「服務累計達3期以上」說明:
(1)補救教學計畫每年度分4期辦理,分別為暑假、第一學期、寒假、第二學期。
(2)歷年擔任補救教學教學人員累計達3期以上者,即符合被推薦資格,不限於同年度、同校,亦不需為連續3期。
(二)推薦名額:本年度「補救教學教學人員」人數10人以上之學校至多推薦4名,未滿10人之學校至多推薦2名。
四、各校符合遴選資格者請於即日起至108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完前填妥相關表件及備妥資料逕送(寄)本市樂善國小彙辦,逾期不受理。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本市樂善國小陳維士教務主任(電話:03-3281002分機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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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