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2月22日臺教資(六)字第1070027470號函辦理。
二、學校化學物質使用種類繁多,為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對化學品有不同層面管制及法規要求,教育部持續辦理學校化學物質管理及申報系統操作說明會,邀請中央主管機關進行法規內容與系統操作說明,以協助學校全面掌握各部會對化學品管理的最新法規動向資訊與申報、報備等系統操作方式。
三、本說明會分為北中南三場次,訂於107年3月21日(星期三)(北區)、3月23日(星期五)(南區)及3月26日(星期一)(中區),分別假國立陽明大學、高雄國際會議中心與國立中興大學辦理,各場次將核發6小時教師在職進修之研習時數或公務人員終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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