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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yres - 公告 | 2018-05-22 | 點閱數: 41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06學年度大專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研習計畫辦理。
二、大專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補救教學研習時間為6月21日(四)~6月23日(六)三天,錄取名單及課程如附件,請確認姓名是否正確,以利製作證書。如有錯誤,請於107年5月30日(星期三)前電03-4385257#613姜小姐更正。
三、本案全程參與之學員由市政府教育局核發18小時研習證書,未全程參與之學員,依據簽到核發研習時數。
四、研習人員如附件,請通知  貴校推薦學員準時參加。
五、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11日桃教小字第1070028090號函說明五本案全程參與研習者及工作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本校聯絡人:輔導室彭美玲主任(03-438525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