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110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 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敬請參加培訓認證資格者,完整參與24小時培訓課程,並於 日後參與6小時實務探討課程,三年內完成四項專業回饋實 踐後,於111年6月30日前,繳交相關表件至「教育部校長暨 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台」(網址:
https://proteacher.moe.edu .tw),由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審核,通過後核予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三、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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