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 稱: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另僱用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點:桃園市觀音區育仁國民小學。
月支薪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每月折合新臺幣38,948元整。
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並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處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及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尿液篩檢、預防接種等衛生保健工作。
衛生教育、衛教宣導及疾病預防宣導。
協助辦理午餐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公告日期:115年2月2日(一)至115年2月9日(一)。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檢具下列證件,於115年2月9日(星期一)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觀音區育仁國民小學人事室辦理報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及【報名人聯絡電話號碼】(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表格式請勿更改,各項表件請以A4規格影印,並依下列順序裝訂。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甄選報名表(附件1。請貼妥照片、以正楷詳填各欄填妥並簽章)。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2)。
切結書(附件3)。
甄選個人簡歷表(附件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正反面)。
相當經驗或任職證明文件(離職或服務證明文件)等。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無則免附)。
(二)本次甄選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所繳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除撤銷錄取資格外,並由應徵者自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報名資料寄送地點:桃園市觀音區育仁國民小學人事室(桃園市觀音區育仁路二段1號)。
(四)聯絡電話:
工作內容:03-4732720轉610 輔導室
報名作業:03-4732720轉710 人事室
其餘內容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