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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23-04-10 | 點閱數: 160
說明:  
一、 依據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9月29日函頒「行政機關、學校 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及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11日桃環廢字第1110089155號函辦理。
二、 為減少拋棄式容器的使用,由政府機關、學校優先落實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 透過公部門示範模式,逐步將「自備、重複、少用」的環保觀念推動至民間單位,循序誘導民眾改變生活習慣,進而減少一次性餐具及包裝飲用水的使用及廢棄量,以期有效達成減量之目標。
三、 請貴校辦理會議、訓練時,不提供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辦理活動時,提供可重複清洗餐具,或採無償、租賃或押金借用方式提供餐食及茶水。貴校可於開會、訓練通知單及活動資訊,加註向參與者宣導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等警語,以環保綠行動共同響應一次用產品減量。
四、 貴校若有訂餐需求,可參考環保署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 導網(網址:https://hwms.epa.gov.tw/single-use)之免洗餐具項下「可循環容器盛裝餐點業者名單」下載相關資訊。
五、 貴校如因無可配合之餐飲業者而無法執行減少使用一次用產品相關措施,或有其他須使用一次用產品之特殊情形 (如防治傳染病噴藥人員飲食或飲水等)時,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使用一次用產品。
六、 請貴校配合於每月5日前至「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網站(https://hwms.epa.gov.tw/dispPageBox/rmawaste/rmawasteFCp.aspx?ddsPageID=CENTER34)填報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減量情形,彙辦單位為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彙辦單位驗證碼:38015EPA;填報單位機關代碼請參酌附件excel檔案各機關相對應代碼。
七、 本府環境保護局訂於111年10月24日上午9時30分及111年10月26日上午9時30分假本市綜合會議廳2樓會議廳、111年10月31日下午2時於本局1101會議室辦理3場次旨揭作業指引宣導暨系統填報說明會,請貴校指派業務相關承辦人員與會,俾利後續申報作業順利,說明會議程及報名網址詳附件檔案。
八、 作業指引範圍或系統操作問題諮詢電話,可洽環保署委辦康 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諮詢電話:02-27849899分機512 柯小姐、分機521莊小姐、分機528李先生;或環保署02- 23705888分機3311張小姐。
九、 本案承辦人為本府環境保護局陳玫蓉技士,連絡電話為03-3386021轉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