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7月23日記者會宣布事項暨本局110年7月16日桃教小字第1100060634號函辦理。 |
二、 | 本市高中以下學校學生物品領回指引如下: |
(一) | 實體作業規劃仍請學校妥善處理,採分時、分流方式並以一次性帶回且縮短逗留時間之原則規劃辦理。 |
(二) | 應事先與校內人員、家長及學生妥為溝通,公告周知。 |
(三) | 請遵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指引之通案性原則,除飲食外,應全程戴口罩,採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人流控管,室內空間至少每人距離1.5公尺,室外則是1公尺,室內人數限制50人,室外人數限制100人。 |
(四) | 返校量測體溫,可在校內川堂辦理,門口切勿大排長龍與群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