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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20-02-03 | 點閱數: 239

說明:
一、查108年2月2日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因應中國武漢肺炎疫情,由貴部潘文忠部長於記者會上宣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將延後於2月25日開學;同時該中心依「傳染病防治法」各該規定,下達符應一定要件者,於前開延後開學期間(2月11日至2月24日)得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之處分命令,雇主不得不准假或給予任何不利處分,先予敘明。
二、依據勞動部109年2月2日揭露之資訊說明,「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兩星期開學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惟前開特別措施之內涵,並未因不同職業類別而有二致之必要,且為利教師能兼顧職場及因防疫而有照顧家庭成員之需求,爰本會以為前開特別措施本應及於教師,建請貴部惠允並以公函釋明相關規範週知各校,以為法遵。
三、末按,本會曾於108年1月30日發函建議有關教師因武漢肺炎所涉請假不計入事病考核等第天數乙案獲貴部應允,為此特申謝忱,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