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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res - 家長及學生活動宣導 | 2018-09-02 | 點閱數: 225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交通局107年8月27日桃交運字第1070036344號函辦理。
二、酒駕零容忍目前已為社會普遍價值與共識,為加深全民對酒駕防制意象,建議宣導標語為「酒駕零容忍 酒前酒後不開車」;另107年9月起拒檢將提高罰則,請配合宣導「107年9月起 拒檢罰很大」,本項標語宣導期為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