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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8-13 | 點閱數: 282

壹、依據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四年計畫-107年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貳、計畫目標

一、 型塑學生優良閱讀風氣,培養良好閱讀計畫。

二、 藉由寫作分享,奠定「讀」與「寫」結合的基礎。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

肆、實施期程:107年8月至12月。

伍、實施對象:桃園市各國中小學學生。

陸、實施策略:

一、 競賽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參賽組別以報名時就讀年級為依據)

二、 收件時程:107年9月17日起至107年9月21日止。

三、 收件方式、書寫方式

(一)收件方式:

1.核章紙本一份:請各校將報名學生名冊(格式如附件一)連同報名稿件(格式如附件二)經學校核章後以掛號郵寄至【330 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二號 桃園國中設備組】,收件日期以郵局郵戳為憑。

2.電子檔:請將報名學生名冊(附件一)及報名稿件(附件二)以電子郵件附件方式mail至 【reading@gm.tyjh.tyc.edu.tw】,【主旨:(校名)閱讀心得競賽報名表,附件一檔名:(校名)名冊.xls,附件二檔名:(校名)-(學生姓名).doc】。

3.投稿人員名單將於10月1日前公佈於桃園國中網站。

(二)書寫方式:電腦打字,格式如附件,稿件版面設定禁止更改,請勿貼稿。          

(三)閱讀心得總字數以1,0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四、 注意事項

(一)書目自選,文章題目依書目自訂。

(二)應徵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文責自負。

(三)每校各組以 1 到 3件為限,超限部分不列入評審。

(四)為鼓勵學生閱讀,請各校事先辦理校內「閱讀新桃園學生閱讀心得」競賽,以優勝作品參加。

 

五、 評分原則:

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成績。其評分基準,包括啟示與創見占百分之四十、修辭占百分之二十、內容占百分之二十、結構占百分之二十。其審查重點如下表:

評審標準

啟示與創見

修 辭

內 容

結 構

配分比例

40%

20%

20%

20%

審查重點

1.具啟發性

1.文句流暢

1.內容充實

1.結構嚴謹

2.具可行性

2.生動引人

2.說理明暢

2.層次分明

3.具創造性

3.語彙應用

3.取材精當

3.切合題旨

 

六、 評審:將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承辦單位收件列印作業完成後,將參賽作品分國中、國小高年級、國小中年級三組彌封,經統計各組篇數後,交附評審委員評審。

七、 成績公布:公告於本市閱讀新桃園網【http://163.30.179.11/】。

柒、獎勵:

(一)競賽參賽作品將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各組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佳作6名頒給獎狀及圖書禮券。

(二)競賽第一名之指導老師給予嘉獎兩次之獎勵,第二名給予嘉獎乙次之獎勵,第三名、佳作,頒給獎狀乙紙之獎勵。(指導老師需為校內教師方可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