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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yres - 公告 | 2019-02-11 | 點閱數: 31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0600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於107年5月3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45232號函發布「國民中小學推動勞動教育計畫」,並補助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推動勞動教育影片製作及校園推廣計畫」,俾增進國中小教師對於勞動教育相關知能,並能積極融入在課程與教學中實施。 三、本研習活動期程為10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共辦理8場次,計畫重點如下: (一)參加對象:以國民中小學社會學習領域、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為優先,亦歡迎其他學習領域教師報名參加,每場次30人,額滿為止。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yres - 公告 | 2019-02-02 | 點閱數: 232
說明: 一、依據國立體育大學108年1月30日國體大技字第1081300022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推動民俗體育各級學校」教師與龍獅運動推手教練專業知能,培養各級教練人才龍獅運動道德、規則及相關技術,並增進教練培訓學生知能,以達薪傳傳統技藝,特訂於108年3月16日、17日(星期六、日)假國立體育大學辦理旨揭研習。 三、相關活動辦法及報名方式等請參閱實施計畫,如有問題請洽專案助理陳小姐(0970-723-068)。
研習 yres - 公告 | 2019-01-30 | 點閱數: 21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1月20日桃教小字第1070097857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 (二)地點:永安國小。 (三)講師:文化國小鄭惠欽校長。 (四)參與夥伴學校:大坡國小、笨港國小。 (五)歡迎市內有興趣的教師報名參加。 三、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點選永安國小報名。 四、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研習 yres - 公告 | 2019-01-29 | 點閱數: 229
說明: 一、旨揭測驗實施計畫(含報名時間、考試地點及考試方式)另函通知。 二、本次測驗書目共計6科,惟囿於測驗時間有限,每人至多報名5科書目。 三、檢附旨揭測驗書目公告單,或請逕上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首頁查詢。
yres - 公告 | 2019-01-22 | 點閱數: 316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08年1月18日108桃童理字第108009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活動時間:108年2月24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福豐國中視聽教室。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2月18日(星期一)。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差假以公(差)假登記辦理,並得於一年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yres - 公告 | 2019-01-18 | 點閱數: 247
說明: 一、依據本府體育局108年1月17日桃體全字第1080000820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講習會簡章1份。
yres - 公告 | 2019-01-18 | 點閱數: 211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三節慰問金應如何計算發給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月2日總處給字第108002414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yres - 公告 | 2019-01-18 | 點閱數: 205
主旨:修正「桃園市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計畫」,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計畫」一份。
研習 yres - 公告 | 2019-01-17 | 點閱數: 351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為提供學生豐富多元之學習資源與擴充補救教學之課程教學材料,請貴校確實依據個案學生於各基礎學科之學力程度,並依107學年度補救教學開班與教材選用規劃後,由本市函報國教署辦理教材印刷補助,有關教材補助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期程:108年2月11日至108年3月8日。 (二)補助原則: 1、與國教署訂有合作契約之民間公益團體研發之教材,如永齡教育基金會、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等。 2、「使用公益團體研發之教材」進行補救教學之教學人員,應完成國教署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研習課程(或經...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yres - 公告 | 2019-01-17 | 點閱數: 329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本案係透過績優教學人員遴選,表揚補救教學績優教學人員,鼓勵補救教學專業發展,激發教師服務熱忱。 三、旨揭遴選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遴選對象: 1、擔任本市補救教學教師且曾受8小時(具合格教師證書者)或18小時(不具合格教師證書之教學人員)補救教學增能研習者。 2、凡擔任本市補救教學教學人員 (不含退休教師),服務累計達3期以上,且三年內未接受本市補救教學績優教學人員表揚者。 3、有關「服務累計達3期以上」說明: (1)補救教學計畫每年度分4期辦理,分別為暑假、第一學期、寒假、第二學期。 (2...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