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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yres - 公告 | 2020-11-25 | 點閱數: 22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成人基本教育實施原則(以下簡稱成教實施原則)辦理。
二、為落實終身學習法之精神,並積極降低本市不識字率,爰開辦旨揭研習班,開辦重點分述如下:
(一)實施對象:年滿15歲以上,不識字或未具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國民、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
(二)實施項目:
1、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以辦理成人基本識字研習班為重點,教導失學國民識字及充實基本生活知能。
2、新住民基本教育研習班:有效提升本市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認識中文之基本學習能力,增進其對本國文化瞭解,提升其生活適應能力及親職教育知能。
(三)實施方式:
1、110年度計畫辦理期間分2期,第1期於3至7月,第2期於8至11月辦理。
2、每班以15人以上為原則,但地理環境位處山地、偏遠或其他招生不易之地區得酌予降低開班人數,惟不得少於10人。各班次如因人數無法成立專班,亦可採混合班制。
3、班別分為初級班、中級班、高級班三階段,每期授課72節(每節為50分鐘,其連續上課2節者為90分鐘),需每週定期授課並於當年度內完成。
(四)核定機制:
1、以學校及偏遠地區為優先補助單位,並平衡區域開班;學校部分並以原住民區域及設有補校者為優先。
2、招生對象以新生為優先入班資格,並達到開班人數。
3、聘用師資具有華語教學相關學經歷或實務工作經驗者。
4、開課場地具交通便利性,為合法安全建物,符合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申報及公共意外險等相關規定,且足以容納招生名額之容量。
5、申請資料不全或課程內容不符者不予補助。
(五)申請方式:填寫計畫申請表(如附件),於109年12月4日(星期五)中午前寄送本市后厝國小林主任(電話:03-3869583分機210,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國際路二段147號),另110年度新修訂計畫申請表,請務必依新修訂格式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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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