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校協辦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乙案,107年3月1日定小學字第1070001113號函附件一申請書誤植,詳如附件。
二、附件三印領清冊使用說明:俟本案107年4月27日獎助學金審核公告後(本校將另文通知),依獲補助人員製冊,連同各校統一收據寄送本校 。請勿於申請期間(107年3月15日至4月13日)寄送本校。
三、申請所需附件以本次公文為主;餘申請注意事項詳如 107年3月1日定小學字第1070001113號函辦理。
四、申請相關資訊請洽本校總務處黃冠菱小姐03-452462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