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日臺教資(三)字第109009446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與獎勵教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或使用新興科技發展數位教學模式,進行特定學科(或跨科)之自主學習教學模式設計並分享各校教師之推動成果,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教師可採個人或團隊參加,團隊人數上限為5人,徵件內容分為2組:
(一)自主學習平臺應用組:教師(或教學小組)在特定學科(或跨科)使用數位學習平臺作為自主學習策略的規劃、執行狀況及教學模式之實施成果。
(二)數位教學特色組:教師(或教學小組)在特定學科(或跨科)使用數位學習平臺作為自主學習策略並搭配新興數位科技或行動科技規劃特色教學模式之實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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