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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5-01 | 點閱數: 341

主旨:有關本市107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積分審

查作業要項及缺額核對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

程表辦理。

二、本市107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積分審查(

含超額教師)及缺額核對訂於107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

1時至3時30分假義興國小辦理,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一)缺額核對作業:由各校人事主任親送至義興國小審核,

並核予公(差)假登記。

(二)積分審查作業:

1、參加介聘教師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義興國小接受審

查,驗後歸還;倘無法親臨審查,可委託他人,委託

人應攜帶申請人之委託書。

2、申請市內介聘教師應攜帶以下審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以供審查人員審查:

(1)申請表正本1份。

(2)相關證件:請按教師證書、畢【結】業證書、派令

【聘書】、考核通知、獎懲、進修證件等,依序裝

訂成冊,並請各校校長及人事人員依據申請人員所

提相關證明文件確實審核後核章再行送件。

(3)進修研習時數,請各校(教務處)先行核算成週數

(35小時採計1週),以利審查。

(4)每位申請介聘之教師,請備妥學校開立在職證明書

(或服務證明書)。

(三)參與積分審查作業之送件人員於課務自理下,核予公假

登記。

(四)另依「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

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超額教師申請市內介聘時

,得保留及採計歷次超額學校或幼兒園之積分,並以一

次為限。」,爰以前年度經超額教師介聘至他校之教師

,如欲申請本(107)年度市內教師介聘時,積分審查當

天需備妥當年度超額教師介聘分發報到單,始採計歷次

超額學校之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