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7年2月8日桃原教字第1070001764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承辦人宗麗美,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 三、檢附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