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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yres - 不分類 | 2018-01-09 | 點閱數: 37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151868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請於報名期間(107年2月21日至107年3月16日)至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http://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寄送申請表格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徐永翰先生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