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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res - 升學相關資訊 | 2018-09-19 | 點閱數: 427

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107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

(二)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106-108學年度老少共學技藝教育暨混齡教育實驗計畫書。

 

二、申請資格與招生對象

(一)招生對象:

本校招生對象含括國中及國小五、六年級在籍男性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因家庭功能失常所引發之中輟事件,並經學校及教育局評估學生現況適合學校學習需於中介機構輔導者。

2.因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使學生未獲適當照顧(或疏忽)而導致就學情形佳者。

3.父母婚姻關係紊或家庭經常衝突導致學生經常性家逃學之學生。

4.特殊個案需中介機構緊急輔導之對象。

()非屬本校應提供就讀之學生:

1.患有精神疾病、法定傳染病、藥癮毒癮、憂鬱(自)傾向、特殊疾病不適合學校住宿生活者。

2.暴力攻擊、性侵(性騷擾)等為,會危害其他學生者。

  1. 慣竊或法院或社體系裁定安置個案。
  2. 身心障礙學生應施以特殊教育者。
  3. 學生本身無就讀本校意願或父、母親(或監護人)不同意者。

三、就讀名額總額

(一)五年級:一班。

(二)六年級:一班。

(三)七年級:一班。

(四)八年級:一班。

(五)九年級:一班。

(六)每班12名,全校五班共60名,限男生。

四、申請方式

(一)國民中學學生由在學學籍國中經學校「中輟復學輔導會議」通過後提出申請。

(二)國民小學學生由在學學籍國小經學校「中輟復學輔導會議」通過後提出申請。

(三)申請與轉介程序

1.在學學籍學校提出申請,由本校復學輔導就讀執行小組進行初審作業。

2.初審包括書面審查、家庭訪查及晤談。

3.本校復學輔導就讀執行小組針對初審結果提出建議就讀名單,函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4.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召開轉介就讀會議進行複審,未符合初審建議就讀名單內學校,相關人員可受邀列席補充說明。

5.通過複審學生,依報名先後順序及複審會議決議情形至可以容納人數為止,餘人列為候補名單,俟有名額再行通知原申請單位。

6.視學生入學後適應情況不定期邀請在學學籍學校相關人員參加就讀輔導會議。

五、申請時間

  1. 學期初申請
    1. 第1學期入學:107年5月1日至5月18日;申請對象為國小4、5、6年級及國中7、8年級學生。
    2. 第2學期入學:107年12月17日至108年1月4日;申請對象為國小5、6年級及國中7、8年級學生。
  2. 學期中申請:學期中且急迫需求者,本校不定期受理申請。
    1. 第1學期學期中入學:申請對象為國小5、6年級及國中7、8、9年級學生。
    2. 第2學期學期中入學:申請對象為國小5、6年級及國中7、8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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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簡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