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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4-18 | 點閱數: 231
主旨:有關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養育雙(多)胞胎之子女,且其配偶未就業者,得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107年4月2日部銓四字第107436490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4-17 | 點閱數: 336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年度推動創造力暨科學教育計畫辦理。 二、為透過科學實驗及實作激發學生探討問題之興趣,培養創造思考及自造能力,藉由相互觀摩及合作學習,提升學生科學素養,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本案參加對象為本市國小五年級學生(1隊4名),並分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辦理,競賽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初賽:107年5月2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假北門國小、中原國小、新坡國小及武漢國小等4校分區辦理。 (二)決賽:107年5月2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假中原國小辦理。 四、報名方式:自107年4月18日起至4月27日止請逕行上網依分區填報各校參賽資料,網址:http://creat...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4-17 | 點閱數: 238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7年4月12日觀旅字第1075000606號函辦理。 二、交通部觀光局為推廣校外教學,並輔導觀光遊樂業,朝向體驗綠色觀光,爰辦理「2018觀光遊樂業校外教學旅遊徵文比賽」活動。 三、旨揭活動係以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校學生為徵文對象,以鼓勵其分享至全臺觀光遊樂業旅遊經驗與樂趣,徵文日期自107年4月16日起至107年9月1日止,詳細辦法請參考該局官網「全臺主題樂園網」(http://themepark.net.tw/)最新消息。
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4-17 | 點閱數: 290
說明: 一、本校設有體育班,發展田徑、桌球項目,為桃園市重點發展學校及基層訓練站。 二、懇請各校公告本校體育班招生訊息及鼓勵推薦對田徑、桌球有興趣學生踴躍報名,為本市培養優秀田徑、桌球優秀選手。
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4-17 | 點閱數: 428
說明: 一、講座時間:107年4月25日、5月2日、5/23日星期三13:00─16:00。 二、研習地點:桃園國中科學館四樓演藝廳。(桃園市莒光街2號) 三、講題及講師: (ㄧ)從閱讀電影開啟生命的智慧─台北市忠孝國小陳建榮老師(4/25)。 (二)飛天13響-京劇藝術的認識與體驗─隋志鴻先生(5/2)。 (三)讓夢想成為你的名片─競爭LEAD教育中心:李柏賢執行長(5/23)。 四、講座內容詳如附件。 五、參加教師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參加;學生及家長則至本校網頁首頁「自主學習3.0實驗室」聯結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dhUGSZv0...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4-17 | 點閱數: 276
說明: 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7年4月11日進修字第1070500092號函辦理。 二、相關活動內容詳如附件,請貴校轉知所屬並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 三、活動報名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網址:http://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2310190)。
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4-17 | 點閱數: 364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21日桃教中字第1060029917號函辦理。 二、課程主題:「閱讀素養」。 三、講師:《品學堂》執行長-黃國珍講師 四、研習日期:1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至16:00。 五、研習對象: 本校教師及校外有興趣教師。 六、研習地點:本校資源大樓2樓圖書館。 七、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活化課程與教學計畫」項下支應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開課單位為建國國民中學。 九、懇請各校惠予參加研習之教師以公(差)假方式登記。本校停車位有限,當日不提供校內停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4-17 | 點閱數: 367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12日桃教體字第1070028674 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4月27日(星期五)止。 三、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 四、甄選項目:籃球、角力、游泳。 五、甄選日期:107年4月29日(星期日)上午8時起。 六、甄選地點:楊明國中樂群樓。 七、隨函檢附招生簡章、報名表、報考切結書及報到切結書各1份或至本校網站(htty://163.30.189.1)新生入學專區查詢下載。
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18-04-16 | 點閱數: 238
主旨:轉知新竹縣專任輔導教師轉任限制,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4月12日府教特字第1070048650號函辦理。 二、經臺閩介聘至新竹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5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並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可轉任國中(小)其他類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