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公立幼兒園廚工聯合甄選簡章辦理。 二、正取:簡o均;備取無 三、正取人員請於111年6月30日(四)16 時前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檢查項目須包含 A 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傳染性眼疾、結核病(X 光)及傷寒等)等文件至錄取學校(幼兒園)辦理應聘手續,未依限報到,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