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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res - 不分類 | 2021-01-06 | 點閱數: 186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12月25日客會綜字第10960016801號函辦理。  

二、  客家委員會自民國96年開辦「客家貢獻獎」,迄今累積8屆表揚多達72位海、內外傑出客家人士,歷屆客家貢獻獎皆經過嚴謹縝密之審查會議,由評審團共識評選而出,獲獎者均足為客家新典範,為全球客家最重要殊榮之獎項。  

三、  依「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三點規定,客家貢獻獎三大獎項類別為「終身貢獻獎」、「傑出成就獎」及「特別貢獻獎」;其中,「傑出成就獎」之獎項類別,除原有「研究發展類」、「藝術文化類」及「公共推廣類」外,本(第9)屆為鼓勵青年投入客家事務,表彰於客家領域有卓越貢獻之客家青年,另增設「青年貢獻類」。至「特別貢獻獎」,係對客籍人士於國家或國際社會有卓越貢獻或成就,且獲頒殊榮獎項,並因其成就帶動客家族群整體聲望之提升及各界對客家文化、語言之關注,依前揭要點第四點第三款第二目之規定,由決審委員會視年度參選情形增設或另行推薦人選。  

四、  「終身貢獻獎」名額至多2位(需經推薦始得參選),得獎者各頒給獎座、證書及獎金新臺幣100萬元,為目前國內相當類別獎項頒贈獎金最高等級之一;「傑出成就獎」各類獎項以一至三名為原則,評審委員得視薦選人員或團體之貢獻度,酌增名額,得獎者各頒給獎座、證書及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整;特別貢獻獎為榮譽獎,頒給名額至多三名,得獎者各頒給獎座及證書。  

五、  「終身貢獻獎」名額至多2位(需經推薦始得參選),得獎者各頒給獎座、證書及獎金新臺幣100萬元,為目前國內相當類別獎項頒贈獎金最高等級之一;「傑出成就獎」各類獎項以一至三名為原則,評審委員得視薦選人員或團體之貢獻度,酌增名額,得獎者各頒給獎座、證書及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整;特別貢獻獎為榮譽獎,頒給名額至多三名,得獎者各頒給獎座及證書。  

六、  檢附「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及「2021客家貢獻獎參選注意事項」各1份,相關規定及參選文件或請逕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hakka.gov.tw)下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葉小姐(電話:02-8995698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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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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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