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107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經市內介聘後至介聘學校報到接受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查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07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
二、 | 旨揭市內介聘作業訂於107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假新明國小辦理,經介聘成功之教師於107年5月16日下午1時30分前,持「桃園市107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報到暨教評會審查通知單」、「身分證」、「教師證」及「學歷證件」等正本前往介聘學校報到並接受教評會審查。 |
三、 | 為使參加介聘教師即早準備審查資料,倘各校尚有其他需求者,請於107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本局公務系統填報資料網頁(http://doc.tyc.edu.tw/govdoc/)填報(無則免報),後續將於1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公告各校填報之市內介聘審查需求彙整表於市內教師介聘網(http://teacher.tyc.edu.tw/)。 |
四、 | 本案係提前彙整各校其他需求之服務,為免介聘學校日後仍有其他審查資料之需要,建請介聘教師當日自行與介聘學校聯繫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