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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yres - 公告 | 2017-08-25 | 點閱數: 458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度重點工作及106年國民教育輔導團國民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精進計劃辦理。
二、目的:
(一)協助各校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小組之運作發展。
(二)提供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召集人教學諮詢服務。
(三)充實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召集人有關領域課程規劃設計、精進教學策略的增能與運用、共備實作、評量等專業知能。
(四)提供各校綜合活動領域召集人經由工作坊進行專業對話及經驗交流,協助完成該校之領域課程計畫。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二)承辦單位: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民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小組(龍潭區高原國小)
(三)協辦單位:平鎮區復旦國小、平鎮區東勢國小、新屋區社子國小
四、研習對象:
(一)市內24班以上學校,請務必派員參加。(若召集人無法參加,請推派一名教師代表參加)
(二)其他有興趣教師也請學校多鼓勵參加。
五、研習日期:106年9月16、2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六、研習地點:平鎮區復旦國小三樓視聽教室。
七、報名方式:
(一)請至市府教育處教師研習系統,高原國小研習項目下報名;全程參與人員核給研習時數12小時。
(二)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9月13日(三)下午23:00止
(三)聯絡方式:龍潭區高原國小衛生組長(專任輔導員)劉秀琴4717009轉320
八、經費來源: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桃園市政府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附則:
(一)本案實施計劃及課程表請見附件一
(二)本市輔導團國民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小組成員:名單如附件二。
(三)請各校准予參加研習之工作人員、輔導員、研習人員請給予公(差)假登記,並於課務自理及不影響校務發展原則下,六個月內自行補假二天。
(四)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與餐具。
(五)因復旦國小校內停車位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共乘。
(六)承辦學校於活動結束後彙整成果,報府給予工作認真人員五人嘉獎,五人獎狀,以玆鼓勵。